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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问答——中考报名九大问

发布时间:2013-04-09 09:14:04来源:查字典-中考网

1.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招报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在校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另有6类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三学生也可报考。

2.有哪些非上海户籍初三学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根据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规定,非沪籍的报考对象有:

(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2013年6月15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含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指原属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子女。

此类考生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5)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汇总名单后送本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后,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本条政策至2013年执行截止。

(6)属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3.中招报名采取何种形式?何时进行?

2013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月25日至3月7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就读区(县)报考的在校生可在学校安排下进行信息确认;3月8日至9日回户籍地报考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统一报名结束后,哪些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规定,在中招统一报名结束后办理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三学生,或办出有效期1年以上(含1年)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以提出补报名申请。

上述两类补报名对象,最迟须在5月17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于4月8日或5月17日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截止日为5月17日,过时不再受理。

5.中招往届生报名有什么限制?

下列往届生不能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含原上山下乡、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本市常住户籍的往届生;

(3)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往届生;

(4)其他年龄大于18周岁(1995年9月1日前出生)的往届生。

6.持外国护照学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是否需要参加中考报名?

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需要在学籍(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中考。

7.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本市中职校应该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三学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于2013年4月11日至4月26日,在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所属各区(县)分校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如逾期未报,可在2013年5月15日至16日进行补报名。

8.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哪些基本资料?

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4)综合素质评价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6)体检表

(7)外省市借读生须附借读审批表

(8)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团员需附入团志愿书

(13)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9.不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学生初中毕业考试如何进行?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毕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1.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招报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在校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另有6类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三学生也可报考。

2.有哪些非上海户籍初三学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根据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规定,非沪籍的报考对象有:

(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2013年6月15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含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指原属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子女。

此类考生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5)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招办)汇总名单后送本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后,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本条政策至2013年执行截止。

(6)属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3.中招报名采取何种形式?何时进行?

2013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月25日至3月7日,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就读区(县)报考的在校生可在学校安排下进行信息确认;3月8日至9日回户籍地报考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招考机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统一报名结束后,哪些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沪教委基〔2012〕67号文件规定,在中招统一报名结束后办理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三学生,或办出有效期1年以上(含1年)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以提出补报名申请。

上述两类补报名对象,最迟须在5月17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于4月8日或5月17日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截止日为5月17日,过时不再受理。

5.中招往届生报名有什么限制?

下列往届生不能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

(2)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含原上山下乡、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本市常住户籍的往届生;

(3)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往届生;

(4)其他年龄大于18周岁(1995年9月1日前出生)的往届生。

6.持外国护照学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是否需要参加中考报名?

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需要在学籍(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名参加中考。

7.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本市中职校应该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投靠类、就业类),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三学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于2013年4月11日至4月26日,在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所属各区(县)分校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如逾期未报,可在2013年5月15日至16日进行补报名。

8.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哪些基本资料?

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3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4)综合素质评价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6)体检表

(7)外省市借读生须附借读审批表

(8)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团员需附入团志愿书

(13)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9.不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学生初中毕业考试如何进行?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应届初三学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毕业考试由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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